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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质量诚信 提振消费信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2000余家优秀企业开展2024年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2024年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企业展示-凯发旗舰
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再次组织广大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共筑质量诚信,提振消费信心。
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确保质量诚信是企业应该切实履行的法律和社会责任,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负责任的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郑重承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仅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
据质检协会副秘书长张炯介绍,质检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2000年以来,持续在3·15活动中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普及质量、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在新时代迈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个重视质量的民族才是有前途有希望的民族,一个重视质量的企业才是有魅力有发展的企业,一个重视质量的消费者才是对自己生命财产负责任的消费者。这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表示,质检协会组织开展的3·15活动,就是要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合力推进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同时,要发挥广大质量诚信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重视质量发展,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抓好质量提升,引导消费者选择科学消费,协助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
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认为,质量安全作为质量领域的重要维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国家形象。质检协会在2024年3·15活动中,组织广大优秀企业作出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就是要发挥质量专业社会组织的平台优势,着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和质量强国理念;督促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倡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满意消费。
质检协会党支部委员、综合部主任李昭娴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调要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需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在此次活动中,质检协会免费为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服务,为广大企业提供相关免费增值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产品和服务质量既关系企业高质量发展,也关系百姓高品质生活。质检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系统负责人王强说,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的提升,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在今年的3·15活动中,质检协会提供的3.15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等专用标识服务,可以普及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技能,营造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多方参与治理假冒伪劣;有效传播企业资讯,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协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并赢得消费者信任;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让消费者能直观地看到质量保证,打消消费顾虑,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的信心,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高优质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质检协会网络工作部主任、中国质量网执行主编刘丽表示,消费既是需求,也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是关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扩大消费需求和提升消费潜力的重要保障。共筑质量诚信,优化消费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力营造放心舒心安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质检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可或缺。
质检协会秘书长于丽君表示,消费维权事业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行动,质检协会始终致力于开创质量专业社团组织在新时代的新作用,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践行者、高质量发展的助力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参与者。协会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大力督促企业承诺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引领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最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名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凯发旗舰的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