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决定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10月31日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的日子,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视频访谈间时表示,对于新《消法》,政府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都需要学习和做出相应调整,很多工作和问题需要落实,时间非常紧迫。
陈剑分析,作为新的法律,需要很多方面相应的一些学习。经营者有很多新增的业务和责任,他们要去学习,并且增加一些措施保证义务的履行。比如网络信息披露的义务,退货权利的保障时限等等,都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陈剑认为,政府机关同样也要进行调整,因为它有相应的职责。作为消协也需要时间做调整,像公益诉讼制度是比较复杂的工作,费用收取的问题,律师费如何保障的问题,鉴定费怎么样解决的问题。还有如果将来要是有赔偿的话,赔偿金怎么分配。如果经营者败诉拒不承担责任,对他进行什么约束。
“其实,有相当多的具体问题需要法律来进行完善,比如司法机构能够出来详尽的司法解释,不同的主体如何做。比如说中消协和地方消协如何相互配合来开展这个工作,以及人员、经费如何落实,以便职责真正能够发挥切实作用。这里有很多需要亟待落实的问题。”陈剑说,虽然看似到明年3.15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所有这些工作都要着手进行,是非常紧迫的。